羊水,是在,畸形,可在,孕期

提問: 一般懷孕期間做幾B超? 問題補充: 我是三月十四號的末次月經,在四十多天的時候流血了,去做了B超,因為那個時候沒有胎心,有過了十天做了一次,有胎心了,那我下一次該什么時候去呢?請詳細說一下我該怎么安排做B超的時間?謝謝大家! 医师解答: 近年來醫學專家發現,B超做多了,會造成新生兒語言發育遲緩等損傷。因為超聲波畢竟也是一種能量形式,達到一定劑量和輻射時,會在受檢者體內產生生物反應,使機體組織受到損傷。因此,孕婦做B超過頻或劑量過大,都是不利于胎兒健康的。 那么,孕期究竟如何做B超檢查才是適宜呢? 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并非是絕對的,需視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,一般來講,至少得做3次B超。 ①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孕18~20周,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,并可測量胎兒頭圍等。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,便于核對孕齡。 ②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孕28~30周。此時做B超的目的是了解胎兒發育情況,是否有體表畸形,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了解。 ③最后一次檢查是在孕37~40周,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、胎兒大小、胎盤成熟程度、有無臍帶纏頸等,進行臨產前的最后評估。 一般認為,若非臨床診斷需要,懷孕三個月內應慎做B超,正常懷孕以2—3次B超檢查為宜。第一次可在懷孕20周左右,此時羊水相對較多,胎兒大小也較適中,在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,做B超有較好的對比度,能清晰看到胎兒的各個器官,可對胎從頭檢查到腳,如發現畸形或異常,可進一步行羊水穿刺等檢查,或者及時終止妊娠。第二次可在懷孕后期,以了解胎兒大小、羊水狀況、胎盤位置和成熟程度及有無臍帶繞頸等,并再次檢查有無畸形。如發現胎兒過大或過小,羊水過多或過少,胎盤位置偏低或前置,頭位還是臀位,醫生會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。 如懷孕不正常,則需根據情況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。如羊水過多時,需在治療前后經常重復測量羊水量。又如懷孕超過40周后,每周需1—2次B超檢查,以檢測羊水及評估胎兒在宮內的狀況。有一點需指出,即做B超的時機和次數應結合個人不同的情況,在醫生指導下進行,該做則做,不需做則不必過分擔憂。 B超檢查時間不宜過早 一般認為,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要做B超,尤其是在懷孕早期。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,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。孕4個月時,骨骼開始發育;5個月時,胎心發育尚不完善;6個月時,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。過多做B超,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,發生畸胎或死胎。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,則屬例外。 B超檢查時間,一般是在孕5~6個月以后,因為超聲波對胎齡越大的胎兒影響越小。對孕婦來講,整個孕期需作幾次B超,則需聽從醫生意見就可以了,不必有過多的顧慮。 參考文獻:http://www.ehaoyao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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